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于2007年12月3日发起设立了“深国投·尚雅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现我司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暨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和保管账户开立情况
本信托计划于2007年12月3日成立。
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在保管银行开立了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不可撤销。
二、信托资金运用情况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之后根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要求将信托财产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品、银行间投资品种(如银行间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以及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当前和未来可以投资的其他所有投资品种。
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协商决定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的扩大。如本信托计划扩大投资范围,受托人须征得投资顾问书面同意。
2.未投资的信托计划资金仅限于存放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
三、信托计划收益情况
1.信托计划单位净值情况
日期 |
信托单位净值 |
近六月增长率 |
信托单位实际增长率 |
2007年12月10日 |
RMB100.48 |
|
0.48% |
2.信托计划历史分红情况
暂无分红情况
四、其他事项披露
本信托计划本期无其他事项向委托人暨受益人披露。
提示:本信托并不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投资顾问或受托人进行充分沟通。
特此公告。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