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投·亿龙中国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八条第(一)项第3款规定: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受托人可调整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下限并在自有网站上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我司经与投资顾问协商,已于2007年5月10日将信托计划的每份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200万元,现再次将信托计划的每份最低认购金额由2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即自2008年5月9日起,首次认购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特此公告。
注:本信托计划的开放日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为该日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
受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6788883
传 真:33380631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2号楼11-12层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