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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投·深圳市商业银行“盈丰(二期)”信贷资产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深国投·深圳市商业银行“盈丰(二期)”信贷资产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5年9月1日正式成立。本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成功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05年9月1日用于受让深圳市商业银行的部分信贷资产;受让后由受托人委托深圳市商业银行对该信贷资产进行跟踪管理;信托期限届满,由深圳市商业银行无条件、一次性溢价回购信托计划项下剩余部分信贷资产,以保障投资者的信托财产与信托收益。
本信托计划期限及预计年信托净收益率
信托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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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
12个月 |
18个月 |
24个月 |
预计年信托净收益率 |
3.3% |
3.5% |
4% |
4.5% |
所有信托收益及信托财产返还将在本信托期限届满或本信托提前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一次性分配至各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分配账户。
感谢您对我司的一贯支持与信任!
200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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