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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投·深圳市商业银行“盈丰(三期)”信贷资产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深国投·深圳市商业银行“盈丰(三期)”信贷资产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成立。本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成功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06年1月20日用于受让深圳市商业银行向受托人提供的信贷资产;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委托深圳市商业银行负责全部贷后跟踪检查及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债务人按时还本付息。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将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转让给深圳市商业银行。
本信托计划期限及预计年净收益率
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预计年净收益率:4%
所有信托收益及信托财产返还将在本信托期限届满或本信托提前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一次性分配至各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分配账户。
感谢您对我司的一贯支持与信任!
200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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