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投·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信托宝C计划”三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深国投·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信托宝”C计划三期集合资金信托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本信托成功募集的信托资金已于2005年12月29日用于受让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信贷资产,信托期(一年)满后由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无条件、一次性以溢价回购该信贷资产,以保障投资者的信托财产与信托收益的分配。

  本信托期限为2005年12月29日至2006年12月29日。投资者在信托期间的年信托收益率预计为4.2%;投资者交款至信托成立期间的利息按银行活期利率0.72%/年计。信托净收益、交款至信托成立期间的利息以及信托财产返还将在信托计划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一次性分配至每份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银行账户。

  感谢您对我司的一贯支持与信任。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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