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投·南光股份格兰云天大酒店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1、产品名称:深国投·南光股份格兰云天大酒店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2、最低认购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认可的除外)
3、信托计划推介期:2006年9月8日~2006年10月18日
4、信托计划成立日:2006年10月19日
5、信托计划期限:36个月
6、预计投资者年收益率:优先受益人:5%;劣后受益人:6.5%
7、收益分配:
  优先委托人/受益人: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每信托月度向其等额分配当期信托净收益及信托财产,本金实际平均存续期为一年半。
  劣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每信托月度分配信托净收益,本金三年到期一次偿付,实际平均存续期为三年。
8、信托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中电支行
9、项目信托经理:张斌 徐亚男 刘骞 陈晖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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